消費暴民 霸凌戴爾(陳奭璁)
2009年07月03日蘋果日報
這次的消費者並非完全零星的「弱勢個體」,反而是一個超級強大的「消費組織」,透過網路社群的集結,其凝聚的規模實力甚至可說超越了廠商本身。如此情況下,消保會所想保護的對象怎麼看都不像是一個備受大公司「欺負」的弱小散戶。政院的作法似乎有助長未來消費者集體去剝削廠商失誤之嫌。
我只是缺螢幕的小民怎麼剝削DELL阿
同一個人對於筆記型電腦事件的評論
評論:這次,請別再說「出包」
ZDNET新聞專區:陳奭璁
戴爾上週的LCD螢幕標錯價事件還餘波蕩漾中,沒想到這禮拜六晚間再次發生超低折扣價事件,這次,請別再用「又出包」、或「標錯價」字眼來替這個Latitude E4300筆電事件輕鬆開脫,因為,戴爾必須為已經下單的網友負起完全責任。
過兩天開始刮DELL了 XD
(自我揭露:筆者有測試下單成功,若未來有出貨,會拍照後退貨。)
這個若未來有出貨的"若"看來很難發生阿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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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7日追加:
有陳奭璁先生的澄清稿一篇:
消費者,您的名字不是暴民
陳奭璁 2009/07/03
但唯一得釐清的一點,「暴民」與「霸凌」皆非我使用的字眼,我只能說,蘋果編輯台的這個標題也讓我「十分驚奇」,只是這畢竟不在我掌控的範圍之內,若因這兩個字眼有傷到讀者,本人僅在此向讀者致歉。
文章裡確實也沒有"暴民 霸凌"字眼,看來我誤會了...
陳先生真是不好意思,誤會你了。(鞠躬)
5 則留言:
你有斷章取義之嫌,他的自我揭露有說是測試下單,會退還給Dell。
自己下單就說自己是好人會退貨,別人下單就是暴民XD。那我也要自稱是好人等收到機子會退給DELL(偷偷去改以前的文章...)
您好,
我是您提到的原作者。
我在第二篇文章有明確提到,下單是為了測試真實性,文末的揭露也有指明若有收到筆電會拍照後退回Dell。這些都是為了明確表明本人與該次事件沒有利益關係。
您在本文中刻意把文末的「自我揭露」省略部分字句,並暗示讀者「作者是因為收受了好處才轉向」,這的確是很明顯扭曲事實,並有毀謗之嫌。
我尊重您的言論自由,但希望您在引用上能注意這點,勿作無謂的利益影射,以免觸法。
感謝
陳奭璁
陳先生改成這樣可以嗎?
Dear sdia,
十分感謝您的修正:)
陳奭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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